生日·生死
生命之于每个人,本是盲目的。蜉蝣野马,白驹过隙,那般匆促而不知意义何在。于是人们在空白的纸上涂抹,期望看见美丽的图画。
但生命委实是有很多种的。那些我们所不能了解的,也是生命。
譬如,对于疼痛的感觉。记得曾读过这样一套图话,说科学家在沙漠中发现两个巨大的石像,仿佛一男一女,那组成石像的成分是科学家所不了解的。于是科学家敲下女像的脚趾带回去研究。若干时日后,重返沙漠的科学家惊异地发现男像的姿势有了变化,仿佛护着女像的样子,而女像则有着痛苦的表情。
那也是生命。那是我们所不了解的生命。他们的时间与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他们对于疼痛的反应,与我们相比太慢。但我们又怎能了解他们的痛苦?
于是我知道,生命不止是我所熟悉的一切。我所体验的欢愉、悲伤,那只是我的。
甲之蜜糖,乙之毒药。我们不能以自己的感觉去衡量别人,即使是相似的人类。
生死两茫茫。生命是穿越黑暗的一道光,光的两端,是沉沉的黑暗。那是我们不能瞭解的事。
大多数人是惧怕黑暗的。我们想尽量将这道光延长,哪怕已微弱得摇摇欲坠。只要一息尚存,我们总觉得,还有希望。
但有别样的生命。如燃烧的蜡烛,烛芯不同,燃烧的方式是大相径庭的。那细弱而绵长的,或许便视那炽烈而短促的为异类。
是这样吗?生命原不是一个模子可以套出来的。即使人们大都同意的需求层次说,亦不能否认,为什么有人衣食无着,却那般重视个人的尊严。那是跳空了好几层的呀!该怎样解释呢?
夫子云:未知生,焉知死。于是千百年来人们对死道讳莫如深,相顾笑曰: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仅仅活着,成为唯一的目的。而自杀,更往往被指为愚夫愚妇的可笑行为。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但这些都只是旁人的感觉和评价。对于死者,那便是唯一生命的消失,是生命中最大的事。旁人又凭什么可以仅仅根据自己的观感,去侈谈什么轻重呢?值或不值,又岂是他人可以妄断?
他人即地狱。人是永远无法理解别人的。所谓的设身处地,感同身受,也只是假设自己处于对方境地罢了,仍然是自己的感觉,而对方的感受是并不能真正共享的。每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天差地远,我们怎么可以知道,我们所认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不是那些所谓愚夫愚妇眼中天塌下来的大事呢?就好象野鸭不能了解为什么家鸭只能在地面上蹒跚,而不能飞翔空中一样,那已是不同的生命了,即使外表无甚差别。无关高低贵贱,人的心理的差别是远甚于家鸭与野鸭之间的不同的。
我想我可以大概地了解那种绝望的感觉。世界一片荒芜,看不到任何生机。只有死亡在微笑地招手。人都有脆弱的时刻,一时挺不住,或许就此便永恒地休息,一了百了。人其实都是在不断地过一道道坎儿,仿佛唐僧的八十一难,又好象开长途的司机,一路小心翼翼,最终也只是到达目的地而已,但只要偶一疏忽,或许便 GAME IS OVER,而且再无RESTART的机会。
过不去,便过不去了。
其实中国传统中对于生命并非特别重视。贱民、草民而已。至今农村里仍常可听闻对于生命的疏忽与轻视。一点小小的纠纷便有可能出人命。这种对于生命的轻忽是很惊人的。仿佛死只是一张床,累了随时都可以躺上去。或许,这真的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人本身的关怀不够有关?
亦有舍生而取义的。如李陵:
通鉴卷二十三:霍光上官桀与李陵素善,遣陵故人——陇西任立政等三人 俱至匈奴招之。陵曰:“归易耳,丈夫不能再辱。”遂死于匈奴。
如王国维,遗书云:“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
梁启超评论说:
自杀这件事情,在道德上很是问题。依欧洲人的眼光看来,这是怯弱的行为,基督教且认做一种罪恶。在中国却不如此,……许多伟大的人物有时以自杀表现他的勇气。孔子说:“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欤?”宁可以不生活,不肯降辱;本可不死,只因既不能屈服社会,亦不能屈服于社会,所以终久要自杀。……违心苟活,比自杀还更苦。一死明志,较偷生还更乐。所以王先生……这样的自杀,完全代表中国学者不降其志不辱其身的精神,不可以欧洲人的眼光去苛评乱解。……
又说:
……充不屑不洁之量,不愿与虚伪恶浊之流同立于此世,一死焉而清刚之气乃永在天壤。夫屈原纵不投汨罗,亦不过更郁悒侘傺十数年极矣,……
这是另一种死道。一种殉自己所共命之义。非不能活,而不为也。一如陈寅恪先生所说:
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斯古今仁圣所同殉之精义,夫岂庸鄙之敢望。先生以一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论于一人之恩怨,一姓之兴亡。……
……盖今日之赤县神州,值数千年未有之巨劫奇变;劫竟变穷,则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与之共命而同尽?此观堂先生所以不得不死,遂为天下后世所极哀而深惜者也!至于流俗恩怨荣辱委琐龌龊之说,皆不足置辩,故亦不之及云。
我想,以之评如老舍先生之死,应当也是确当的罢。
事实上这是生命之于死亡的主动选择。当生命无法以自己所忠诚的方式继续存在的时候,或许死亡乃是生命的最高形式,是生命的完成。对一些人来说,生命的质量和密度,要比生命的长度更加重要。也许,正确地死亡,会令他们的生命更加完整,甚或完美。
但死生终究是生命最重要的大事之一。对于死者,无论是那些刹那间不能忍受的绝望者,还是从容就义的殉道者,我相信他们都确有不得不死的原因。无论我是否赞同那些原因,我尊重他们。
但,对于生者,或者那些准备死的人,我想说,生命,我们的存在本身,是我们可以去肯定,并努力坚持的。我们将一直走到能够走到的最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