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妥协
2005年12月给nfc写的:
公审萨达姆——用“程序正义”代替“血亲仇杀”;举行宪*法全民公*投——在信仰和利益等各方面有着很大分歧的伊拉克各党派学习权力制衡和讨价还价,以灵活务实的态度解决由来已久的历史纷争与现实问题……伊拉克人历经磨难,终于用自己的方式补上了“宪*政”这一课。
民* 主、建设,这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而要达成这样的目标,则有赖于社会各阶层和团体具有一种妥协的心态。西方保守主义创始人柏克说:“所有的政府,实际上 各种人类利益、每一种善和每一种富有成果的行动,都是建立在妥协和交易的基础之上。”现实永远不可能是简单一元化的,而要实现多元化的民*主,就必须面对 错综复杂的现实并与之妥协。
妥协的前提是对手之间的理解与信任。“防止多数人的暴*政”既已成为各党派的共识,在此框架下的利益均衡与权力制衡则成为可能。而少数派也能发出自己的声音,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从而不再坚持过去的强硬立场,若非各方有意识的妥协行为,这也是不可能出现的。
无 数历史经验证明,暴力往往只能导致更多的暴力,而非社会公正。在伊拉克这样一个历史悠久、教派林立、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缺乏宪*政传统的国家,在外力推翻 专*制制度之后,要想建立新的民*主秩序,社会各阶层和团体民众必须充分认识到妥协的重要性。民*主秩序并非独*裁政权下台之后改由多数人统治,而是代表 全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力量的制衡。在此基础之上的“妥协是政治的灵魂”(柏克语)。
有着“血亲仇杀”传统和严重教派争端历史,极端渴望和平、发展和稳定的伊拉克人终于摒弃了简单的以暴易暴的手段,而认同了投票、讨价还价、妥协等民*主方式,走上了宪*政之路,这无疑是现代民*主的胜利。